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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奖助学金】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

  为做好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72886必赢欢迎光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14〕42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8年学业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就读我校的2016级—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等非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奖励等级、标准与比例

  (一)博士研究生

  2016级、2017级博士研究生分等级评选,其中一等奖比例20%、二等奖比例60%、三等奖比例20%;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生每年18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12000元。

  2018级博士研究生不分等级,无违反《72886必赢欢迎光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者,可直接获得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5000元。

  (二)硕士研究生

  2016级、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分等级评选,其中一等奖比例20%、二等奖比例60%、三等奖比例20%;奖励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8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6000元。

  2018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2016级—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分等级,无违反《72886必赢欢迎光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者,可直接获得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三)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

  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至第二学年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直博生第三至第五学年执行博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者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转为硕士研究生者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请(9月26日-30日):研究生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所在学院(系、所),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评审(10月8日-10月18日):学院(系、所)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系、所)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10月18日前将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处32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glc@nwafu.edu.cn;

  (三)学校审核、公示(10月19日-10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系、所)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严格按照《72886必赢欢迎光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14〕429号)及各单位制定的评审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做好评审工作。评审实施细则请于10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到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处邮箱备案。

  (二)因公在国(境)外学习且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研究生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三)创新学院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修读研究生课程的大四学生,不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四)学业奖学金汇总表上报信息直接关联研究生银行卡数据库,上报数据务必按照提供表格格式填写,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联 系 人:方天群  巫剑

  联系电话:029-87082766

  联系邮箱:jyglc@nwafu.edu.cn

  附件: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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