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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8 级研究生住宿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3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和学院(系、所)反馈的 2018 级研究生在校住宿学生登记情况,现就做好 2018 级研究生住宿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宿舍分配

研究生新生的住宿安排实行个人申请、学院登记、预先分配制度。

南北校区已有的宿舍资源、2018年毕业研究生名单中涉及的宿舍(床位)、各学院(系、所)提供的搬迁学生名单中涉及的宿舍(床位),作为新生宿舍(床位)进行预先分配。

二、住宿安排

1.按要求提供了“2018级研究生在校住宿学生登记表” 的相关学院(系、所),其住宿学生所需的宿舍号 7 月 2 日开始传至相关学院(系、所)联系人的电子信箱。请相关学院(系、所)按(附件1)的填写要求在7月9日-13日或8月25日-27日之间,将2018级研究生新生住宿安排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反馈至后勤学生社区中心(在南校区安排入住的学生名单反馈至南校区 13 号学生公寓楼 102 室,联系人:刘静,电话:87080700,E-mail:523288515@qq.com;在北校区安排入住的学生名单反馈至北校区东区6号学生公寓楼 103 室,联系人:赵梅梅,电话:87092444,E-mail:2245433413@qq.com)。

各学院(系、所)在收到所分配的宿舍信息后,从7月 3日起,可根据所分配的宿舍(床位)现状,按《2018年研究生入住宿舍通知单》(附件2)的填写要求,逐步安排2018 级研究生入住。

2018年申请入住的博士生,如果硕士阶段在我校就读并入住学生公寓的,需先在原入住的研究生公寓楼办理退宿手续,方可按《2018年研究生入住宿舍通知单》所分配的宿舍进行住宿登记。

2.凡在未注册报到前安排研究生入住的学院(系、所)须落实管理责任,对未注册前入住的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安全负责。

三、工作要求

1.《2018 级研究生宿舍安排表》,是我校“迎新系统” 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住宿收费的重要依据。各学院(系、所)须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核对学生信息,严格按照填写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2018 级研究生宿舍安排表》;及时将宿舍分配信息告知新生,妥善安排入住;并采取合理措施,督促本学院毕业生按时离校、研究生如期搬迁。

2.已经安排了宿舍但又因故未住宿的研究生,必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到宿舍所在区域办理退宿手续,以免被收取住宿费。

3.《2018级研究生入住宿舍通知单》是研究生入住宿舍的重要凭证之一,各学院(系、所)需对通知单统一编号,严格实行“一人一单、一单一号”制度,切勿向学生出具空白通知单。学生入住宿舍时所执的通知单如果没有编号、编号重复或安排的宿舍(床位)重复的,视为无效通知单,后勤学生社区中心将不予安排入住。

4.2018 级研究生入住后需要使用空调设备的,按《72886必赢欢迎光临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学生处、后勤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申请表”到所住公寓楼办理。

  附件: 1.2018级研究生宿舍安排表

          2.2018级研究生入住宿舍通知单

                                

                                后勤管理处

                                 20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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