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位授权点:
根据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陕学位〔2018〕2号)以及学校《72886必赢欢迎光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实施办法(修订)》(校研发〔2017〕217号),为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进一步优化学位授权点结构和布局,学校2018年继续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简称“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8年5月31日前,拟申请调整学位授权点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拟撤销或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相关申请表格(附件2-7),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送研究生院。
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必须满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附件8)、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及学校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2018年6月1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申请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集中评审。
拟增列学位授权点须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从目标定位、学科方向及特色、申请的必要性、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条件保障、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等方面进行汇报,专家组根据申请材料及现场汇报情况进行评审。每个学位授权点答辩时间为1小时(PPT汇报30分钟,专家质询30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2018年6月30日前,研究生院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形成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方案,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确定动态调整拟撤销和增列学位授权点名单。
四、2018年7月30日前,对学校研究决定拟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在校内公示15个工作日后,按照程序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查。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拟撤销的学位授权点,请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撤销学位授权点汇总表》和《撤销学位授权点申请表》(各一式一份),提交研究生院质量评估与监督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2.申请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请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拟增列学位授权点汇总表》(一式一份),《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一式10份),提交研究生院质量评估与监督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开军 任丽洁 联系电话: 87080170
联系邮箱:zlpg@nwsuaf.edu.cn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0日
公告附件: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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