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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

  根据《72886必赢欢迎光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暂行办法》(办研发〔2014428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所)在总结近三年博士招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发展需求修订完善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积极发挥申请-审核制招生的作用,吸引广大优秀生源,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

  二、各学院(所)在开展修订完善工作时,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明确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组织机构、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标准、申请程序、审核程序、录取程序、监督机制及招生工作各阶段具体工作时间。

  1.组织机构。各单位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学科专家组、复核审查组、招生监督工作组等四个工作机构。各机构要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明确组成人员及职责。

  2.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标准。各单位制定的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不能低于学校的规定。外语水平和学术背景的条件要结合学科或专业要求,充分考虑不同类型生源的情况。

  3.申请程序。要明确申请时间及要求。

  4.审核程序。审核程序由资格审查、初选审查、复核审查三部分组成。复核审核形式、外语测试方法、业务课考核科目及考核内容要明确。

  5.录取程序。对录取原则和程序要有明确规定。

  6.监督机制。按照《关于加强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校纪发〔20145号)要求,学院(所)修订完善的实施细则中要明确学校及学院(所)的监督电话、邮箱。

  7. 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计划定于20171115日开始至201815日结束,据此各招生单位在实施细则中要明确招生工作各阶段的具体时间。

  三、各学院(所)于20171031日前将修订完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联系人:杨春雷

  电  话:87080151  邮  箱:zhsh@nwsuaf.edu.cn

 

 

 

    

    

研究生院       

201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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