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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6    浏览次数:

     

资环〔2017〕21号

各有关导师、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我院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小组,全面负责2017届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

组  长:吕家珑   闫德忠

副 组 长:王旭东

成  员:常庆瑞   曲 东    呼世斌     周建斌    和文祥

  王云峰   田长河    李 志     张青峰   李 平

  李景林   任晓萍   李玉平     赵倩茹   郭 璋

秘  书: 杨岩荣

二、申请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人员范围

(一)毕业答辩

2010级直博生、2011-2014级博士研究生(不含2013、2014级直博生)和2013、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培养环节,完成毕业论文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进行毕业答辩。

毕业答辩程序和要求按照《72886必赢欢迎光临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附件1)。

(二)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盲审通过并完成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可提交学位授予申请材料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事宜;

2013、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2011-2013级年入学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达到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可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通过后提交学位授予申请材料。

三、日程安排

5月15日前    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提交导师定稿后并通过检测的毕业论文(含评阅意见书),博士一式三份,学术型硕士一式两份,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月18日前    申请学位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全文和各章均须低于10%,不含10%)。两次检测未通过者,研究生最长修读年限在2017年上半年到期的同学做肄业处理,最长修读年限内的同学则顺延至2017年下半年受理答辩事宜。

5月25日前    研究生完成毕业答辩或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论文检测合格后可申请答辩,答辩前须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所有毕业研究生必须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开题、中期考核、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信息。

学院已将每位毕业生的学籍基本信息表、成绩单、开题表及中期考核登记表4项表格(一式两份)准备完毕,各毕业生还须进“系统”完成科研成果登记表和论文评审情况表,具体流程如下:

1. 毕业信息核对,核对完成后,再由学院管理老师审核通过;

2. 填写学生电子档案模块里发表论文情况,并经导师审核后生成科研成果登记表;

3. 在论文答辩模块里填写答辩申请,提交答辩论文,经导师审核生成论文评审情况表。

申请答辩研究生须完成以上6个表格后,才可到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进行答辩资格纸质材料审核,并领取相关答辩材料。完整的答辩资格审核6个表格见附件2。

毕业研究生通过“系统”提交论文答辩信息后,其论文答辩公告将发布于研究生院网页和“系统”首页,研究生院将根据答辩公告内容,安排工作人员检查指导各学院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确保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答辩质量。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实行校外专家参与制度。博士生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外同行专家。

5月26日前   申请学位研究生提交答辩后学位授予申请材料(电子和纸质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者,学位授予事宜将顺延至2017年下半年学位会。

5月29-6月2日  学院整理汇总研究生申请学位授予材料。

6月1-3日     学院召开学位会审议学位授予事宜。

6月5-8日     学院整理汇总学位会材料。

6月9日      上报学院所有毕业答辩研究生名单及结果和学位授予材料。

6月10-20日   研究生院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并将毕业电子信息上传学信网进行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

四、工作内容

1. 论文检测

根据校研发(2010)109号文件要求,毕业生的答辩或学位论文在评审前,导师审阅定稿后,需由学院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请各毕业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按照标准格式发至rxp@nwsuaf.edu.cn。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会在提交论文3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返给各研究生。

标准格式:学号-姓名-专业,包含封皮、目录、摘要、正文和参考文献五部分。

学位论文在提交到学院检测前,须经过导师审阅定稿后再提交,否则即使学院检测通过,因未经导师同意,学院也不予认可检测结果。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说明及导师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论文检测负责人:柏光尘

联 系 电 话:15829027710   QQ:380361887

2. “系统”答辩资格审查

毕业研究生首先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对研究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

未经填报系统、答辩资格审查,或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答辩时间与地点未进行提前公告,或答辩委员会组成未经审批而擅自答辩者,学院将不予认可答辩结果,所产生的后果由答辩委员会、导师和研究生本人负责。

系统审查负责人:王博美

联  系  电  话:15209238916     QQ:709048312

3. 研究生答辩档案纸质材料审核

毕业研究生使用“研究生入学、培养、毕业于学位论文答辩档案材料”完成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纸质材料审核手续。未经纸质材料审核而先答辩者,答辩无效。

完成学位答辩后,可从系统导出《论文答辩情况表》和《学位授予情况表》,由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和前6个表格(一式两份)一起归入档案材料。

审核负责人:段雪琴

   联 系 电 话: 15902980661 QQ:942142232

4. 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电子材料

达到学位申请条件的研究生须在学位论文答辩后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相关电子材料:

(1)博士(硕士)科研成果统计表(含2个附件,包含发表SCI、EI统计表和科研获奖统计表两个EXCELL页面),按“姓名-专业-学生类别-博士(硕士)科研成果统计表”格式命名,见附件4;

(2)研究生发表论文登记表(附件5),博士填写包括A类期刊发表论文,SCI、EI、SSCI收录论文及影响因子等;硕士填写包括在核心期刊和A类期刊发表论文,被SCI、EI、SSCI收录论文及影响因子等。按“姓名-专业-学生类别-研究生发表论文登记表”格式命名;

以上(1)和(2)填写中,发表论文要求为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以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奖、申请专利、获批品种等,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成果。

(3)各类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表(按“姓名-专业-学生类别-各类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表”格式命名;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

(4)电子照片(身份证号、姓名、专业、jpg格式命名;通过学信网下载);

留学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及同等学力研究生统一到指定地点拍照(北校区南门口西农数码冲印公司)。每人提交2张小2寸彩色照片(蓝色背景),并提交对应的电子照片,命名同上。

(5)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按“姓名-专业-学生类别-学位论文”格式命名);

请各申请学位研究生将以上文件打包按照“姓名-专业-学生类别-联系方式”格式命名发至电子邮箱:380361887 @qq.com。

毕业答辩和学位答辩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网页新版主页“下载中心”“学位管理工作”模块下载:http://yjshy.nwsuaf.edu.cn/xzzx/xwglgz/index.htm

电子材料审核负责人:柏光尘

联   系   电   话:15829027710   QQ:380361887

5. 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纸质材料

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后须向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①各类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表(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并有研究生本人签名)一式两份;

②经导师和研究生签名的学位论文终稿(纸质4本);

③研究生人事档案袋和学位档案袋,严格按照研究生人事档案袋和学位档案袋正反两面所列材料整理和核查。

④研究生发表论文原件

博士:将符合申请学位材料中文期刊和英文检索证明(后附英文文章)交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学术型硕士:统一以班级为单位,本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将发表论文原件或录用通知原件(盖红章)交各班学习委员处,由学习委员整理统计汇总后于5月20日前交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将发表论文原件或录用通知原件(盖红章)交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答辩档案纸质材料审核负责人:刘伟刚 王祺航 仲庭桂

联 系 电 话:18792526529    QQ:194225964

五、审核要点

1. 学位论文开题论证

开题论证委员人数必须为5人或7人(单数);导师可以作为委员,但不能作为主席。

博士开题:委员应具有正高职称。委员至少有1名校内另一相邻、相近一级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至少有1名校外同行专家。

开题委员会主席必须由博导担任。秘书由委员兼任。

硕士开题:委员应具有副高职称。委员至少有1名校内另一相邻、相近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导师;或至少有1名校外同行专家。

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正高级硕导或博导担任。秘书由委员兼任。

2. 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学术水平)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以72886必赢欢迎光临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与其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一致的学术研究论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1)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及我校认定的B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八名、二等奖前六名、三等奖前四名);获国家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项(前三名)。

(2)在同一导师指导下开展合作研究的硕士研究生,在SCI、EI源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或持有录用通知)学术研究论文1篇,且排序为前四位(或前五位,其导师须为前四位作者之一);或者在我校认定的A类学术期刊、ISTP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且排序为前两位(或前三位,其导师须为前两位之一)。

凡在学术期刊的增刊、副刊、专辑和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均不列入此范围。国内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我校认定的“A类学术期刊”是指校人发[2008]321号“关于印发《72886必赢欢迎光临国内A、B类学术期刊名录》的通知”规定的A类学术期刊。

3. 论文评阅要求

博士或硕士毕业论文须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博士毕业答辩3名,硕士毕业答辩2名;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由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盲审,论文评阅人3名。

硕士学位论文须经2人评阅,论文评阅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有1名校外同行专家,或至少有1名校内另一相邻、相近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导师。

4. 答辩委员会委员资格和组成人员要求

答辩委员会由5或7人(单数)组成。

博士答辩: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才可进行答辩。

委员应具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至少三分之二为博导,答辩委员会组成中须至少有一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外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博导担任。答辩人的导师不能列为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教人员担任。

硕士答辩:学院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才可进行答辩。

委员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委员至少有1名校内另一相邻、相近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导师;或至少有1名校外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正高级硕导或博导担任。答辩人的导师不能列为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科教人员担任。

六、注意事项

1. 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信息采集数据将通过“学位授予国家备案系统”上报教育部备案,请各研究生认真填报和提交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 本次申请毕业答辩者,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后2年内,若达到博士学位申请条件,可提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后1年内,若达到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可提出硕士学位答辩申请。答辩通过者,提交材料至学位会审议学位授予事宜。

3. 凡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4月12日至5月31日提交论文盲审材料者,其申请博士学位事宜安排在2017年下半年进行,6月1日以后本学期不再受理论文盲审。

4. 版权页和往年不同,研究生院网站已经做了更新,请各位研究生(下载地址: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位管理工作http://yjshy.nwsuaf.edu.cn/xzzx/xwglgz/index.htm,或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学位论文写作规范http://yjshy.nwsuaf.edu.cn/xwgl/index.htm);

5. 未能按期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请加入学院“往届未毕业研究生”群,群号:282428411,加入后请以:“博(硕)-年级-专业简称-姓名”命名。 

6. 根据校发文件要求,文章见刊者发放学位证原件;持有录用通知者发放学位证复印件,原件由学院暂缓保管,待文章见刊后予以发放。

7. 校外同行专家参与博士答辩评审费用,按照《72886必赢欢迎光临关于规范劳务费支出管理的意见》校财发(2016)448号文件要求,具体额度由学院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小组讨论制定后执行。博士答辩后凭专家签字表到学院报账。

8. 博士学位申请者须按照学校要求于4月11日前提交论文盲审材料。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进行,盲审时间需要45天左右。

                                                                   

                                           2017年5月14日

主题词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安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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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报):研究生院,院领导

72886必赢欢迎光临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7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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