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
根据《72886必赢欢迎光临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规定,学校拟对2020年秋季学期开设的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0年秋季学期开设的研究生课程。
二、评价主体
2020年秋季学期选课并参加课程学习的研究生;开课学院(系、所)、研究生院。
三、评价实施
1. 研究生通过“教育质量评价与督导系统”进行评价,详细操作见附件1。
2. 学院(系、所)可通过“教育质量评价与督导系统”对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进行评价。
3.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系、所)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纪律等进行评价。
四、时间安排
1.12月17日-23日,研究生对2020年秋季学期开设的研究生课程进行评价。
2.12月24日前,请各学院(系、所)将学院评价结果纸质版(附件2)经学院(系、所)主管研究生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
3.12月28日,学校形成综合评价结果。
五、有关要求
1. 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评价是学校监控研究生教学质量、学院(系、所)实行教学质量分级和教师师德师风评价的主要依据,请各学院(系、所)认真组织,指导研究生做好该项工作;广大研究生应积极参与课程授课质量评价,为加强和改进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提供客观、有效的决策依据。
2. 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评价采用实名登录、匿名评价的方式进行,评价系统和结果中不显示研究生任何信息。评价结束后,评价结果由研究生院汇总并反馈相关开课单位。
联系人:陶波 程焕霞
联系电话: 87080158
电子邮件:pyc@ nwafu.edu.cn
附件:1. 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评价操作指南(研究生用)
2. 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评价分数汇总表(学院评)
研究生院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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