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相关师生:
为了加强期末考试的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
2024年6月17-27日
上午8:30-10:30 下午15:00-17:00
2.考试地点:
北校区8、6B、7号教学楼
南校区1、3号教学楼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
1.教务处全面负责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制定考试安排(见附件)、抽调学校巡视、印制考试试卷等各项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2.各学院院长为期末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本科考试工作条例》(校教发〔2019〕364号)、《本科教学教考分离暂行规定》校教发〔2019〕319号、《72886必赢欢迎光临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发〔2020〕230号)等文件要求,各学院要组织开展学生考前动员及诚信教育,对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督促主考教师和监考教师切实履行主考、监考职责,严把试题质量关,并及时处理本学院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学生,请向本人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处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未履行任何手续或未被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一律按旷考对待。
4.有考试不及格课程(重修、旷考、违纪、作弊课程除外)的学生于2024年7月15日-8月31日登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newehall.nwafu.edu.cn/,搜索“补考办理”,按照流程申请补考;学校计划2024年9月6-8日进行公共课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学校对考试组织及纪律进行全面检查。对各学院考试工作进行巡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学院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试期间出现的严重失职和教学事故,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三、制卷与阅卷要求
1.命题教师根据课程质量标准及《72886必赢欢迎光临考试命题实施细则》(校教发〔2006〕80号)文件有关规定,按时递交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到所在学院办理试题审批、印制等有关手续。审题教师、教研室主任和学院教学秘书要对试题质量、试卷格式进行审查。涉题人员做好试题保密工作。
2.各学院根据期末考试安排,在A、B两套试题中随机抽取一套试题送教务处办理试题印制手续;另一套试题,其中专业课由各学院保管、公共课送教务处保管,用于补考。
3.试卷送交开课学院后,主考教师要对试卷印刷质量和份数进行全面检查。若有任何问题,必须于考前2个工作日对接教务处解决。
4.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于2024年7月8日前将学生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在系统中进行试卷分析,并将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材料、试卷及时存档备查。
四、考务及其他工作
1.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安排、通知校领导参加巡考工作。
2.各学院要安排学院领导对本学院的考试情况进行巡查。于6月13日前将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巡考安排表报送教务处。
3.宣传部要利用网络、校报、广播等媒介,做好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宣传工作。
4.学生处、团委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配合学院做好学生考前动员和诚信教育工作。协助学院做好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5.保卫处要安排工作人员值班,保证考试期间南、北校区安排考试的教学楼所有通道畅通无阻,维持正常考试秩序。
6.后勤管理处要确保教室桌椅、风扇、照明完好正常、卫生整洁,通勤车按时运行,教师休息室提前30分钟开门,考试开始和结束的电铃信号准时无误。
7.信息化管理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做好南北校区大屏幕及教室多媒体设备维护、拾音器关闭、电子钟表校准和考试指挥中心视频监控工作。
考试工作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全校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24-06-05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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