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陕西省《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陕纪发[201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72886必赢欢迎光临关于职工各种假期及有关待遇的规定》(办(人)发[2001]72号)规定,拟对不在岗人员进行清理和排查,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和排查范围 (一)停薪留职、已经调离但未销户人员; (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人员; (三)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外出学习人员; (四)经学校同意在国内外研修逾期未归人员; (五)私自离职经商人员; (六)岗位聘任未聘、待聘人员等; (七)其他形式不在岗人员。 上述人员中不包含学校批准的内退人员。 二、工作要求及安排 (一)工作要求 1.根据陕纪发[2012]8号文件精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认真梳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做好清理和排查工作。 2.清理和排查不在岗人员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要求各单位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联系方式,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 (二)时间安排 1.2012年9月13日至20日,各单位在清理、排查的基础上,对不在岗人员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2.2012年9月21日前,各单位将汇总表(附电子版)上报人事处。 人事处联系电话:87082755 E-mail:renshike@nwsuaf.edu.cn
附件:不在岗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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