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
为做好2011-2012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激励广大研究生刻苦钻研、奋发向上,在德智体美等诸方面综合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0、2011级全日制硕士生,2012级提前攻读硕士学位的本硕连读生,2009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培养计划硕士生;2007-2011级博士生,2010级硕博连读转博生。
二、评优类型及指标分配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指标分别为各学院(系、部、所)应参评人数的7%和3%,先进班集体评选指标为应参评研究生班级总数的10%。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班级成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班级成员学习成绩优异,课程无重修或补考现象。
3.班级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部、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4.班级学术氛围浓厚,科研成果突出。
(二)优秀研究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所学专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或补考课程。
3.科研成果突出,其中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含录用)原则上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72886必赢欢迎光临为第一署名单位,公派出国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发表高水平学术研究论文参评条件可放宽为72886必赢欢迎光临为第二署名单位。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除具备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1、2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参评学年内有学生干部经历。
2.工作认真负责,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能积极主动配合、协助管理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同等条件下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优秀研究生经学生自愿申请、导师推荐、班级民主评议后,择优报学院(系、部、所);优秀研究生干部经学生自愿申请、辅导员推荐后,择优报学院(系、部、所)。
(二)各学院(系、部、所)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专家教授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对推荐人的先进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后,将无异议的推荐人员名单、事迹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核、公示、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系、部、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评选细则,精心组织,认真评选,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先进班集体奖励1000元,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各奖励800元。同时评选为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的,奖金只发一项。
(三)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各项先进评选资格。
(四)各学院(系、部、所)于2012年11月10日前将附件1、2、3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研究生工作部。
附件:1.2011-2012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表
2.2011-2012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3.2011-2012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汇总表
(附件见研究生网站相关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2年10月10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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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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