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全校固定资产年终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转:关于开展全校固定资产年终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2-10-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72886必赢欢迎光临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在全校进行仪器设备、房屋及构筑物、家具、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年终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盘点的基准时间和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2012年10月31日,即在此时间之前购建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清查的范围是全校各单位使用和管理的所有房屋构筑物、交通工具、仪器设备、家俱、图书、低值设备等各类资产。
  二、工作任务与分工
  1.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家具、标本模型、文物陈列品类、软件、被服装具及动物、低值设备:由各学院(系)、处(室)、直属单位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组织实施清查盘点。
  2.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由国资处组织实施清查盘点,具体使用单位积极配合。
  3.图书资料类资产:由图书馆组织实施清查盘点。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自查盘点(2012年11月1日—11月20日)
  1.各单位应按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采取以物对帐、以帐对物、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帐、物、卡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条形码是否完整以及资产的完好情况等,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要分别做出说明。
  2.固定资产管理人(领用人)在资产帐单上签字是学校固定资产年度盘点清查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在资产清查盘点的基础上,资产管理人(领用人)必须在资产帐单上签字认可,以落实管理责任和备案查证。
  3.固定资产条形码是资产信息、资产标识及资产信息化管理的有效载体,是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将作为年度资产管理考评的一项指标,请各单位结合年度清查盘点,查漏补缺,确保条形码粘贴到位。
  4.各单位按实际使(占)用的资产,分类据实填报,填报数据按国资处规定的表格录入(使用Excel软件完成),报送资料时须附所有统计报表的电子版。
  ①土地、房屋、构筑物分别填报清查盘点表2-4。
  ②仪器设备填报清查盘点表5。
  ③家具、图书资料、软件、文物及陈列品分别填报清查盘点表6-9。
  ④标本模型、被服装具、动物分别填报清查盘点表10-12。
  ⑤低值设备填报表13。
  ⑥盘盈、盘亏资产分别填报表14、表15。
  5.自查盘点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对盘点登记表收集、整理、汇总,完成固定资产盘点汇总表(表1),并就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撰写自查盘点工作总结,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于11月20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检查验收(11月22日~11月31日)
  自查盘点结束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对各单位自查盘点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72886必赢欢迎光临学院(系)固定资产管理考评暂行办法》,对各学院(系)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评,同时对全校资产盘点结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和统一安排,开展好年终资产清查工作。在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精心准备,统筹安排,落实责任,不留死角。在全面落实清查任务的同时,做到责任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填报规范具体,数据准确。
  2.各单位要以这次年终清查盘点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二级单位各类资产基础管理账目,落实使用保管责任人,全面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建立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固定资产薄弱环节的管理。
  3.各单位在清查工作中要如实反映资产状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漏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清查盘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未按时完成清查任务、资产清查不符合规定要求、不积极组织的单位,学校将责令其限期完成,并予以通报批评。
  4.固定资产年终清查盘点是学校日常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确保此次年终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附件:清查表格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2年10月25日

     
附件: 1、 清查表格.rar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版权所有:   72886必赢欢迎光临-首页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