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有关处(室):
根据《72886必赢欢迎光临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发[2009] 328号)规定,学校决定对2011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
二、检查程序
1、各学院(系、部)、有关处(室)组织本单位项目组集中答辩,项目负责人填写《72886必赢欢迎光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见附件1)。
2、各单位以教改项目合同书为检查依据,并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填写完成《2011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
3、各单位将中期检查结果报学校后,学校组织专家复查中期检查结果。如果各单位检查结果与专家复查结果不一致,则以专家复查结果为准。
三、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划拨后续经费;对于不合格的项目:
1、由项目主持人向所在单位书面说明原因,申请延长或中断,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2、项目中断的,取消该项目的立项并追回已拨的经费。项目成员不得申报新一轮项目。
请各单位于11月 20日前将附件1、2(各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北校区3号教学楼3115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jxk2488@163.com。
联系人:梅 莉 联系电话:87092244
附件:1.72886必赢欢迎光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doc
2.2011年72886必赢欢迎光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