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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3-22     浏览次数:

     

研院〔2013〕6号

各有关学院(系、所、部):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3〕10号)”,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条件

    2013年博士点基金分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四类,各类课题的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1月25日-3月25日 个人申请,《申请书》请从《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模板下载”栏目中下载。申请者填写《申请书》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

    请各有关学院(系、所、部)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申报课题指标见附件2),并于3月25日前将申请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由研究生院向各申请人发放项目编号和校验码。

    2. 3月26日-4月1日  申请人使用项目编号和校验码以“申请人”身份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数据上传,并向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提交申请书一式4份(套印)、《查新报告》一式2份及申报费500元。

    申报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还需报上香港地区高校合作申报人向香港研资局提交的申请书复印件一份及申请书电子版一份(申请书电子版可由申报系统提交)。

    3.4月2日-4月10日  学校组织上报。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1.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4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

    2.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必须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申请书》一并上报。

    3.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在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http://journal.paper.edu.cn)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联系电话:87080153

联 系  人:杨永政

 

附件:见研究生院相关通知公告

                          研究生院     

                   2013年1月22日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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