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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5-22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为保证2013届毕业生工作顺利完成,现就2013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生资格

参加了本学期重修课程学习的2013届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安排

    本次重修课程考试须在62日前完成。各学院组织的重修考试须安排在531日前完成,学校将在61日-62日安排公共基础课的重修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参加体育课程重修的学生请各学院给学生统一开具重修通知书并交体育部综合办公室,由体育部确定考试时间。

三、考试地点安排

    各学院(系)组织的重修安排需要使用教室的,学院与教务处教务运行科联系,教务运行科根据考试人数予以分配教室。

四、考试组织管理

    本次考试组织工作由教务处和各学院(系)共同完成,教务处负责全校公共基础课的重修考试组织安排,各学院(系)负责本学院(系)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的重修考试安排,并在组织考试时将具有资格的学生名单发给主考和监考老师予以确认。

    五、考试试题印刷

    重修考试的试题印刷和正常课程考试的试题模板、印刷程序相同(只需出一套试题),各学院(系)组织的重修试题由学院(系)联系老师命题、审题,试题印刷统一由教务处负责。

    六、监考安排

    各学院组织的重修由学院安排监考,并将重修考试安排(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监考等)报教务处备案。

   七、成绩报送及登录

    考试结束后,各学院负责督促相关教师阅卷工作。务必于67日以前将成绩单送教务处(北校区3号教学楼一楼学籍信息科3128办公室),由教务处进行成绩登录,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若发现没有参加重修提前考试资格的学生成绩单,一律不予录入。

    八、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系)务必通知相关学生携带学生证(一卡通)和身份证(缺一证不能参加考试)按时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安排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巡考,确保重修考试质量。学校也将对各学院(系)考试组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2013届预毕业生重修提前考试资格认定暨重修成绩单.doc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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