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及广大学生:
为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丰富我校大学生的课外活动,提高实际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及设计制作能力,使学生有充分展示自己设计才华的机会,提高我校相关设计专业的教学效果,特举办第五届大学生艺术设计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教务处主办,林学院承办,艺术系具体组织。大赛设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组委会具体负责大赛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校内外专家及相关专业教师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选。
二、大赛的分组及类别
参赛者可任选绘画类、平面类、空间类、新媒体类、产品类五个类别中的一个类别,凡能够凸显个人艺术设计能力的任何题材作品均可参赛。
1.绘画类; 油画、水彩、水粉、素描、动漫等;
2.平面类:海报、CI设计、装饰图案设计、标志设计、艺术摄影、插图设计等;
3.空间类: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城市景观规划、园林规划设计等;
4.产品类:工业产品造型、装置、产品包装、书籍装帧、家具、玩具等;
5. 新媒体类:电脑绘画、网页、DV短片、设计影视表现等。
三、参赛对象及要求
大赛面向全体在校本科生。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
2.参赛者应如实填写《72886必赢欢迎光临大学生第五届艺术设计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并以E-mail附件形式将参赛作品同时提交到大赛邮箱yishuxijiaoxue@163.com,组委会将予以回复。
3.每件参赛作品均须提交纸质A4效果图(册)、电子文件各1份。
内容包含设计主题、各类图形及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并自行设计排版,图上不得出现作者所在学院、专业、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等。
电子文件格式为JPG,A1 幅面 (594mm×841mm ),分辨率: 300dpi。
4. 绘画类作品必须提供纸质原作。
五、评选标准及原则
(一)评选标准:
1.创新因素:作品需具有创意,体现参赛者的想象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占总分30%)。
2.技术因素:设计应考虑作品实现中的工艺、材料及成本等因素(占总分20%)。
3.审美因素:参赛者需要在作品中体现对文化背景的理解和审美思考(占总分30%)。
4.表现因素:作品应尽充分表现参赛者的设计意图(占总分20%)。
(二)评选原则:评审委员会将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
六、参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准备阶段: 2013. 05.13—2013.06.28,学生准备参赛作品。
2. 征稿阶段:2013.07.01—2013.07.05,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或个人提交作品。
3. 初评:2013年09月20日,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筛选、评审。
4. 复评:2012年09月25日,对初评筛选的作品进行评审。
5. 公示:2013.09.28-2013.10.01,在网上对获奖作品进行公示。
6. 展览:2012.10.05-2013.10.10在南校区进行获奖作品展览。
联络方式:
联系地址:南校区2号教学楼三层艺术系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9-87082705
联系人:李志国老师 13909222973
七、要求
1.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竞赛,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组织本院系学生参加竞赛。
2.参赛学生最好以班为单位收集参赛作品并按时交至竞赛组委会。
附件:第五届艺术设计大赛报名表.doc
教务处 林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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