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图书馆:
为了确保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程选课及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课
1.各学院(系)认真核查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年级教学执行计划,课程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学时均衡、安排合理。
2.各学院(系、部)、图书馆于2013年5月8日前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选修课程学分限制,课程合班,教学班容量设置工作,认真组织教师指导本学院(系)学生进行选课。
3.选课时间
第一阶段:正选(可选、可退):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10日 。
第二阶段:补选(可选、不可退):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5日。
4.选课流程:
登录选课网址——查看选课说明——查看待选课程——选课——查看已选课程——(退选)。
二、任务落实
1.时间安排
2013年5月15日—5月26日,各教学单位,落实、平衡、提交教学任务。
2013年5月27日—5月31日,教务处对教学任务平衡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2.工作流程
①开课单位根据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及师资情况,合理安排课程合班,课节、每个课节的周次分布、周学时等。
②打印教研室教学任务书下发各教研室,教研室安排课程任课教师。
③录入课程班任课教师,对个别有特殊合理要求的课程,根据教师要求,修改课程任务。
④开课单位提交课程教学任务。
⑤学生班级所在学院平衡班级任务,班级课程周学时不超过28学时。
三、工作要求
1、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1-4,6-19周为课程教学周,第5周为国庆假期,第20周为期末考试周。
2、2013级第1周军训,不落实其他课程教学任务。
3、同一课程不能跨学院、专业、年级合班教学;同一名教师尽可能不跨南、北两校区安排教学任务;安排在第七周至第十七周不同时间内进行工程训练实习的班级不能进行合班教学(2013级工程训练安排详见附件1)。
4、各学院(系、部)、图书馆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按照《72886必赢欢迎光临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校人发[2005]341号)文件要求,安排教授、副教授承担教学任务。
5、各学院(系、部)、图书馆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落实任务时,首先要维护教职工信息库,核准各任课教师的职称。对于一门课程有两名以上教师任课的情况,按多名教师安排,第一教师为主讲教师,负责考试、学生成绩登录等工作。
6、各学院(系、部)、图书馆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充分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对于下学期有外出进修、培训计划的教师,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以免影响整个教学工作。
7、学生学院认真核对班级教学任务,做好周学时、课程结束周次的平衡,避免课程集中安排与考试。
8、承担创新实验学院教学任务的学院(系、部)、图书馆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应尽量安排有经验的副教授以上职务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部分课程根据创新实验学院要求,填写《教学任务约定书》。
9、教师在提交教学任务的同时须按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的规范要求准备课程教学日历。请各位教师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编排完成以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与网络教学平台,上传教学日历并打印两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查,交教研室、学院教学办公室分别存档。
选课和落实教学任务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系、部)、图书馆及时召开教研室负责人或全体教师会议,认真部署,层层落实,按期完成。各学院(系)之间要积极协作,互相配合,确保下学期选课和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2013~2014学年工程训练安排表(两学期).xls
教务处
2013年4月28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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