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教师司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3〕18号)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做好教育部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的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教育部下达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资助标准按照访问学者来源区域确定: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地区人选,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
三、访问期限及研修要求
访问期限为一学年。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它教学工作。
四、推荐与审核程序
1、各学院(系、部)按照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择优确定推荐人选。申请人登录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填写《72886必赢欢迎光临教职工进修申请表》,报人事处审批。
2、申请人于4月19日前将《教职工进修申请表》一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三份报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一览表》和《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shizike@nwsuaf.edu.cn 。
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可在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
3、人事处对各部门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1名推荐人选报送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
请各学院(系、部)要高度重视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认真做好2013年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人事处
2013年4月16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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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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