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冬季是火灾事故高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72886必赢欢迎光临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学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现将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各级责任
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充分利用各类会议和宣传手段,加强对所属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习、工作、生活等场所的消防安全。
二、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类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于11月30日前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检查,全面检查用电线路、电器使用情况,清理办公区域废旧报纸、杂志等易燃物,特别是要做好非集中供暖区域安全检查,严禁使用电炉取暖,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空调、电热油汀等电器取暖时必须做到人走断电。使用煤炉等明火取暖时,必须要有通风、排烟措施,严防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安全检查要以制度落实、防范措施、水电使用、门卫值班等为重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自身整改确有困难的,在加强人防力度的同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三、加强值班与巡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学生公寓楼值班人员要加强每日巡查工作,及时纠正宿舍内违章使用电器、使用明火等现象,确保管理区域安全。校园、家属区内严禁焚烧垃圾和杂物,严禁使用明火,确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的,要事先报保卫处审批。节假日期间,各家属区要按照要求划定烟花爆竹燃放区域,指定专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位家长要教育和管好未成年子女不要在禁放区及楼道、阳台、可燃物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维护校园消防安全
按照示范区公安局安排,我校将于2011年11月20日-2012年2月20日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
(一)单位自查阶段(2011年11月20日-2011年11月30日)
检查内容: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建立情况,消防安全会议情况,下属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器材设施、水电及用火管理情况,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联合检查阶段(2011年12月1日-2012年1月31日)
学校将抽调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稳定安全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2年2月1日-2012年2月15日)
校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单位对消防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隐患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学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际交流中心203室)。
各单位要切实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校园稳定安全。
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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