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的日常管理,现将学校2011年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运行经费60万元,予以下达。分配原则为每个重点科研基地运行经费1.2万元(同一科研团队多个牌子的重点科研基地,按一个科研基地给予运行费),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支持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给予运行费,预留3.6万元用于我校重点科研基地验收评估。请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基地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 张雪峰
联系电话:87080002
附件:2011年重点科研基地运行经费分配表.xls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