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学校对2011年第二批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评审,并已公示结束。
请各单位尽快到科研处各组联系人处领取专家整改意见,并督促拟资助项目负责人结合专家现场点评意见和书面整改意见,尽快修改完善《72886必赢欢迎光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请于11月2日前将完善后的申请书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D504)。申请书经学校评审专家组审查通过后,方可下达项目计划。
联系人:刘 旭 张 静
电 话:87082961 87080002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