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朋辈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择业观和价值观,学院决定开展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届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
院级优秀毕业生分学习能力、科学研究、组织服务、就业创业、社会实践、自强不息、文体活动、少数民族骨干及“其他”(如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抗“疫”有为等)共九个类别进行申请,评选总人数视申请情况而定。同时根据申请情况,择优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诚信意识强,学术道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无课程不合格记录,本学年内无休学或延期毕业记录,2024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学位证书并顺利就业或升学。
4.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身体健康,体质健康测评达标;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尊敬师长,师生反映良好。
5.学习能力、科学研究、组织服务、就业创业、社会实践、自强不息、文体活动、少数民族骨干或其他方面(如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抗“疫”有为等)表现突出,在学生中产生积极、显著影响或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6.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7.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8.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获得其他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四、评选进程
(1)个人申请,5月18日至20日。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发布评选通知,个人提交评选申请。
(2)学院评定并公示,5月21日至22日。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综合评议,产生院级优秀毕业生,并择优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请申请人于5月20日18:00前将审批表(一式一份)纸质版(附件1)报送学院301办公室;同时将信息统计表电子版(附件2)以及申请人电子版照片(横版生活照,大于1M )文件夹压缩后命名为【类别-姓名】,发送至邮箱zhangmin166@xdf.cn。
五、工作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将优秀毕业生评选作为毕业生离校教育的重要环节。
2.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联系人:王昱泽 029-87080052、薛曾辉029-8708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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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8日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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