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严管理干部、严肃组织纪律,进一步规范学院(系、部、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校党委根据《学院工作规则(试行)》有关精神,规定如下:
一、贯彻学校决策。准确领会上级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带头加强学习,严守学习纪律,认真参加学校专题培训,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熟悉和掌握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避免因把握政策不准不深不透导致决策失误和工作偏差。
二、依法依规办事。严格遵照《学院工作规则(试行)》规定,执行党政联席会、教代会、教授委员会等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会前充分酝酿,会下坚决执行。树立规矩意识,院长(主任、所长)、书记在研究决策有关“三重一大”和涉及群众利益问题时不事先定调、不首先发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重要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联系校领导。坚持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重要会议的决定要以纪要形式在单位网站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三、保证管理投入。实行班子成员每周工作预告制,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布。严格执行班子成员请假制度,行政副职外出请假须报请院长批准,副书记外出请假须报请书记批准;院长(主任、所长)、书记离校外出2天以内要互相告知,3天以内须报请联系领导批准,3天以上院长(主任、所长)须报请校长批准、书记须报请校党委书记批准,请假情况须报党委校长办公室和组织部备案。在管理工作与个人学术活动出现矛盾时以管理工作为主,个人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原则上一个月不超过两次(假期除外)。
四、落实责任担当。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以及承担的管理工作任务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对职责权限内工作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得推诿扯皮,移交矛盾。提高工作执行力,对学校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及时传达学习、布置落实。成员之间主动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防止工作缺位。按照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要求及时处理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分管工作出现突发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协调处置。
五、率先以身作则。班子成员不利用职务之便在研究生招生、学科建设经费分配、科研项目申报、津贴分配、评奖评优、职称(职员)评审,以及涉及群众利益事项方面享有特权,以上方面涉及领导干部的必须公开、公示;个人不得利用职权申报校内自主科研经费、学科建设经费、评奖评优项目;不利用职权为自己跑项目、跑课题;不为自己、自己的团队和自己的学生与其他教师和学生争学术资源、争课题项目、争物理空间、争个人荣誉。班子成员承担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情况要结合年度考核在本单位内部公示。
六、做到清正廉洁。领导干部必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向组织如实汇报个人重大事项;严格按照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重要决策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住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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