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根据《72886必赢欢迎光临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发〔2013〕36号)有关规定和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现就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补修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凡需重修、补修课程的所有我校在籍普通本科生,在本学期所开课程教学班内,均可申请跟班重修补修。
二、报名时间
2015春学期及以前所修课程未取得学分需重修的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9—11日;
2015秋学期所修课程未取得学分需重修的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4—16日;
转专业补修学生的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7—18日。
三、报名方式
1.课程重修学生通过“本科教务管理系统”(http://jwgl.nwsuaf.edu.cn/),采用选课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报名。教务处根据各个教学班允许的课程容量,在网上进行确认重修跟班名单,确认的学生方可参加跟班重修。
2.2011、2012、2013级随2014、2015级学生跟班重修者,不在系统报名,由重修者本人在所在院系开具重修通知书暨学生考试成绩单(跟班重修)送任课教师确认报名。
3.转专业补修学生,不在系统报名,由补修者本人在所在院系开具补修通知书暨学生考试成绩单(跟班补修)送任课教师确认报名。
4.各院系于3月25日前将本院系公共课、专业课跟班重修、补修学生情况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送教务处运行科。
四、注意事项
1.学校不单独开设重修班和补修班,需重修、补修的学生须申请随低年级跟班重修、补修。
2.学生重修、补修报名成功后,必须随班上课、跟班考核,按要求参加课程的所有教学环节,并在第一次上课时将重修补修情况告知任课教师。
3.重修、补修课程上课时间与正常课程上课时间部分或全部冲突时,可向任课教师提出部分或全部免听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可免听该课程,但必须参加课程考核。
4.免听申请未获同意者,需本人在3月23—24日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退报操作,否则该课程重修补修上课以“旷课”、考试以 “缺考”记入学习档案。
五、几点要求
1.学生院系制作课程重修、补修学生成绩单(附件2、3),学生本人转任课教师做好重修、补修学生考勤及平时成绩记载工作。
2.请各院系及时通知相关学生、教师做好课程重修、补修报名及教学和考核等工作。
教务处
2016年3月7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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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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