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学生评教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是教学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科学评价本学期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现就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评教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教课程
本学期所开设的理论课、体育课。
二、参评学生
全校所有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三、评教时间
2015年6月10日—2015年8月2日。
四、评教方式及流程
1.学生评教通过“本科教务管理系统”(http://jwgl.nwsuaf.edu.cn/)进行;
2.学生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后,点击“教学评价”栏目,页面将自动跳转至“教学质量评价与督导系统”;
3.学生在“教学质量评价与督导系统”页面再次输入与“校园信息门户”用户名和密码一致的检验码进行验证,进入评教系统进行评教。
五、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学生评教是学校分析、研究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请各学院(系、部)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学生评教工作,指导学生以客观公正、对老师和自己负责的态度做好教学评价。
2.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学生评教,影响学生评教结果。教师因正当理由认为个别学生不宜参与本次教学评价的,可在系统中提出回避评教的学生名单,教师所在学院(系、部)审核通过后,学生将不参与本次教师教学评价。
3.学生重点从教师的教学责任心,授课准备、课程内容的熟练程度,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运用,讲课的条理性、层次性,语言表达,作业(实验、实习报告)批改,教材选用,师生互动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
4.学生因教师未上某门课程或本人未选某门课程,可在系统提出申请并附情况说明,提交开课学院(系、部)审核,通过后即可不参与该门课程的教师教学评价。
5.学生须单独完成评教任务,不能拒评、代评;完成评教工作后,方可查询课程考试成绩;无故不参加评教者,责任由本人承担。
6.学生网上评教采用实名登录、匿名评价的方式进行, 评价系统和结果中不显示学生任何信息。评教结果于下学期开学后反馈到各教学单位。
联系人:师学文
联系电话:87090036
教务处
2015年6月15日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版权所有: 72886必赢欢迎光临-首页